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9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转债”)仍处于转股期,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2 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
总额变动的情形,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1,081,251,7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
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
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3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10.37 元/股调整为 10.25 元/股,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联系人:朱琼华
咨询电话:0755-3298069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