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股份”),2024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配预案: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
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
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
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228 号
咨询联系人:凌诗轶
咨询电话:0571-58838858
传真电话:0571-5883885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