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2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
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二)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2025 年 5 月 2 日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公示期内,
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反馈相关情况,公司监事会负责及时核查并反
馈;
(三)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
(四)公示结果:截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
工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或意见。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
与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激励对象在公
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资料。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在公司及其下属分、子
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
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