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5-36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
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为下属公司天津市汇丰行汽
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汇丰行”)向丰田汽车金融(中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田金融”)申请的 2,500 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与丰田金融签署了《保证与赔偿》。
鉴于天津汇丰行已向丰田金融足额结清融资款项,且内江鹏翔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向丰田金融发出《关于本公司拟终止为子公司担保的询证函》,丰
田金融回函确认天津汇丰行已结清全部融资款项,同意内江鹏翔终止担保
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五次董事会会议、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天津汇丰行的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内江鹏翔为天津汇丰行向丰田金融申请的 2,500 万元融资事项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经销商融资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五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2020 年 11 月 14 日披露的《八
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57 号)、《关于全资
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9 号)、《二〇二
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62 号)。
为天津汇丰行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经销商
融资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五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
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二、终止担保的情况
鉴于天津汇丰行已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前结清了丰田金融 2,500 万元
额度内的融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违约金等,且未再向丰田金融申
请融资,《经销商融资协议》已终止。内江鹏翔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向丰
田金融发出《关于本公司拟终止为子公司担保的询证函》,并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收到回函,丰田金融确认天津汇丰行已结清全部融资款,同意内江
鹏翔终止担保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天津汇丰行已于 2024 年完成资产等转让并退网,因此内江鹏翔终
止对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对天津汇丰行、内江鹏翔产生不利
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关于本公司拟终止为子公司担保的询证函》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