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2 22:32:2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化纤”或“公司”或“上市公司”)
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京工艺”)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计持有南京工艺100%股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就独立
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
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
存在未批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务顾问;
构和审阅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
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行为合
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
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
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耿玉龙       范蒙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南京化纤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