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2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至2025年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议室。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6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为 48,678,1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75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为 48,50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 6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78,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3%。
次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通
过了以下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48,66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
反对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结果:同意16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44%;反对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9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
表决结果:同意48,66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
反对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4.8344%;反对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109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
表决结果:同意48,66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
反对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4.8344%;反对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109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
表决结果:同意48,66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
反对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4.8344%;反对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109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
表决结果:同意48,666,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
反对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6,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3745%;反对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569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
表决结果:同意8,663,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2%;
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1%;弃权1,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3,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1.5778%;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4115%;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7%。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杭州和泰控股有限公司、XU QING(徐青)先生、徐英女
士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00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48,661,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5%;
反对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弃权1,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1,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0.8479%;反对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1414%;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7%。
表决结果:同意48,643,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5%;
反对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弃权1,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3,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0.7413%;反对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8.2481%;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7%。
表决结果:同意48,649,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9%;
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9,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4.1101%;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5.833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
表决结果:同意48,664,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
反对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弃权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4,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2.4762%;反对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467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表决结果各分项数值之和不为100%,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指派赵琰律师、方梦圆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和泰机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