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凯科技: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2 21: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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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8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
知》(深证上〔2025〕31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43.489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2.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6.66 万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611.2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53324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依据《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
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集资金            集资金
      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
      目
          合计         26,462.52      26,462.52      24,385.44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
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若遇到单笔产品购买日期在有效期内,存续
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单笔理财产品或
存款类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确保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
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
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对于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
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
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
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遇到单笔产品购买日期在
有效期内,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
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
险。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若遇到单笔产品购买日期在有效期内,存
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单笔理财产品
或存款类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
常运营的情形。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信凯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公司
基于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信凯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弢           李浩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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