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威机电: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2 2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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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共青城清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共青城清墨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墨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4,6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26%,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的方式,预计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3,052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其中:采取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
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5%。
   上述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即 2025
年 6 月 5 日—2025 年 9 月 4 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清墨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例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
    清墨投资                   24,640,000       10.26%
             行动人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40,203,5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的股份。
司目前总股本 240,203,500 股的 1.50%。
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0.5%。
年 6 月 5 日—2025 年 9 月 4 日)。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期间所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
市至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
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清墨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一、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
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
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二、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1、本人/
本单位已作出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
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
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
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2)如发生需向投
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单位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本人/本单位在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
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4、如未履行
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本单位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
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
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清墨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
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施与否存在不确定性。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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