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5-23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日提议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0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0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44,225,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018,874,309 股的 4.3406%。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
单独持有公司 37.91%股份的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提议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同意 429,993,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9%;反
对 3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7%;弃权 29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49%;反对 3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03%;弃权 29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8%。
同意 429,980,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9%;反
对 4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8%;弃权 23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65%;反对 4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77%;弃权 2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8%。
同意 430,019,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0%;反
对 40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1%;弃权 24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48%;反对 40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28%;弃权 24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24%。
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430,038,7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4%;反
对 44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9%;弃权 17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74%;反对 44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84%;弃权 17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2%。
同意 430,044,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9%;反
对 3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弃权 2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14%;反对 3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9%;弃权 2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8%。
同意 428,730,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6%;反
对 53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9%;弃权 1,3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385%;反对 53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18%;弃权 1,3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97%。
同意 428,716,7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5%;反
对 54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8%;弃权 1,40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85%;反对 54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03%;弃权 1,40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12%。
同意 428,717,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6%;反
对 5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8%;弃权 1,4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97%;反对 5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14%;弃权 1,4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90%。
同意 428,783,3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29%;反
对 4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8%;弃权 1,47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586%;反对 4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03%;弃权 1,47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11%。
同意 426,177,554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胡四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同意 417,467,76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丁庚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第 10、11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表决通过。
与会股东听取了独立董事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具备法定资格;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