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2 2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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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1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2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2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2 日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2 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21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2,253,7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600%;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918 人,代表股份 22,487,4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8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149,433,5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49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820,2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09%。
   公司的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2,253,739 股,其中
赞成票 159,910,2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557%;反对票 1,476,4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100%;弃权票 86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5343%。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
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143,98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787%;反对票 1,476,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6.5658%;弃权票 86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555%。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2,253,739 股,其中
赞成票 159,912,0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568%;反对票 1,540,8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497%;弃权票 80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145,78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867%;反对票 1,540,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6.8522%;弃权票 80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611%。
  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2,253,739 股,其中
赞成票 159,879,7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369%;反对票 1,514,3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333%;弃权票 8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113,48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431%;反对票 1,514,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6.7343%;弃权票 8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226%。
  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2,253,739 股,其中
赞成票 159,498,7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3021%;反对票 2,594,6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5991%;弃权票 16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988%。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
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9,732,48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488%;反对票 2,594,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5383%;弃权票 16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28%。
  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2,253,739 股,其中
赞成票 159,802,2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4891%;反对票 1,524,6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397%;弃权票 9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035,98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985%;反对票 1,524,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6.7801%;弃权票 9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214%。
  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2,253,739 股,其中
赞成票 159,799,3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4873%;反对票 1,462,8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16%;弃权票 99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033,08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856%;反对票 1,462,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6.5053%;弃权票 99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091%。
  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2,253,739 股,其中
赞成票 159,785,9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4791%;反对票 1,459,8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8998%;弃权票 1,00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019,68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260%;反对票 1,459,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6.4920%;弃权票 1,00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82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姚远、王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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