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2 2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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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1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回避 3 票,弃权 0 票。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
定的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获授的相关权益,根据《上
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
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前述激励对象的权益份额在其他
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33 人调整为 232
人,拟首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梁启杰先生、沈昱先生、徐新峰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
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公告》(编号:临 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回避 3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5 月 12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 178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32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 102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9.00 万份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68 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09 元/份。
  公司董事梁启杰先生、沈昱先生、徐新峰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
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
公告》(编号:临 2025-044)。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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