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厦会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01 人,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 5,949,851,2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771%。
其中: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为 5,769,352,9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386%。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股东共 39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80,498,32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85%。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400 人,代表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180,498,424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股 份 总 数 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
师事务所盛也晴律师和王名扬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46,703,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1%;反对 2,4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07%;弃权 723,8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350,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2562%;反对 2,4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28%;弃权 723,825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010%。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满高鹏当选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盛也晴律师和王名扬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该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