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仁度生物
股票代码:6881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名称:CENTRAL CHIEF LIMITED
通讯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邮政编码:20003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
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三、依据《证券法》、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CENTRAL CHIEF LIMITED
仁度生物、上市公司、
指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低至5%以下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CENTRAL CHIEF LIMITED
( 2 ) 注 册 地 :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法定代表人:Jianmin Wei(魏建民)
(4)注册资本:USD 100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构核发的注册号码及代码:1540335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境外投资
(7)主要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8)经营期限:2009 年 7 月 16 日至无固定期限
(9)通讯方式: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Jianmin Wei(魏建民)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
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仁度生物股份导致的权益变动。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CENTRAL CHIEF
LIMITED
合计 2,497,691 6.24 1,997,691 4.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
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CENTRAL CHIEF LIMITED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5 年 5 月 12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股票简称 仁度生物 股票代码 688193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Road Town,
CENTRAL CHIEF LIMITED
称 注册地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为上市公司
大股东 否 ? 实际控制人 否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 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2,497,691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6.24%
股票种类: 普通股
变动数量:500,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1.25%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1,997,691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是 □ 否 □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内继续增持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CENTRAL CHIEF LIMITED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5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