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2 18: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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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5-065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 2,045,721,49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6,872,366 股后的
股本 2,038,849,1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19,424,565.5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数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872,366.00
股后的 2,038,849,13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照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
以公司总股本 2,045,721,497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分
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1,019,424,565.50 元/2,045,721,497 股*10=4.983203
元。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
收盘价-0.4983203 元。
予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等将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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