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3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5.5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已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3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 12,307.10
万股的 1.88%。
(3)授予价格(调整前):9.70 元/股。
(4)激励人数(调整前):45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50%
自授予之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50%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其所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在公司 12 个月以上
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本激励计划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2024 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13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2025 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16.5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
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且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
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价结果 优秀(A) 合格(B) 不合格(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
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1)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翠苹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达环保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3-033)。
(4)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
次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达环保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3-034)。
(5)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董事会审议。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剩余数量
(调整前)
(三)本次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激励计划尚未进行限制性股票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
为 115.5 万股。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6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
日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进入第一个归
属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员情形的;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拟办理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激励对象归属其所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在公
要求。
司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年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度 为公司出具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容
第一个归属 诚审字2025361Z0127 号),2024 年营业
期 收入为 1,314,035,274.84 元,2024 年度公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 司层面业绩已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满足归
据为计算依据。 属条件。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
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
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取消归属,且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45 名激励对象中,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
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
为优秀(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
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价结果 优秀(A) 合格(B) 不合格(C)
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
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归属 115.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
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 年 11 月 20 日
(二)归属数量:115.5 万股
(三)归属人数:45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9.48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
限制性股
获授的限
本次可归属的 票数量占
制性股票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已获授限
数量
量(万股) 制性股票
(万股)
总量的比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
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
技术人员
本次归属
限制性股
获授的限
本次可归属的 票数量占
制性股票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已获授限
数量
量(万股) 制性股票
(万股)
总量的比
例(%)
小计 125 62.5 50%
二、其他激励对象
管理骨干、核心业务人员(33 人) 106 53 50%
合计(45 人) 231 100.00% 50%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本次拟归属的 45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办
理归属,第一个归属期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115.5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归属日前 6 个月内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 6 个月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
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
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已取得必
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不违反《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
次归属的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
划》《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