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2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调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1),受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翠苹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达环保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 股 票 激励计 划 激励对 象名 单的 公示 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公 告编号:
(四)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
次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达环保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3-034)。
(五)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董事会审议。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配方
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23,071,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7,075,620 元。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
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
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
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9.70-0.22=9.48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项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
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授予价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9.70 元/股调整为 9.48 元/股。本次
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已取得必
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不违反《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
次归属的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
划》《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