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7 证券简称:义翘神州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21,636,74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权益分派预案
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变化。
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636,74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2 日至股权登记日: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