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伟: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1 16:07:4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016       证券简称:雷尔伟                    公告编号:2025-015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纪益根及特定股东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总股本的 0.6868%)。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将在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司总股本的 2.3590%),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4579%)。本次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董事纪益根及特定股东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
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纪益根                 14,999,790            6.8680%
 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152,000         2.359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第 1 页 共 4 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纪益根                     1,500,000        0.6868%
 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        0.4579%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的发行价。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一)股东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的承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纪益根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21 年 12 月 30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
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若本人离职的,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之股份;4、在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
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减持与持股意向承诺
                    第 2 页 共 4 页
  纪益根及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本人/本企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
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
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及已作出的
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的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纪益根及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股东减持其他承诺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公
司实控人刘俊先生变更为兰翔先生,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刘俊先生的一致
行动人关系解除。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大股东与其一致
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
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还应当在 6
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关于禁止减持、分红不达标不得减持等规定。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将自解除一致关系之日起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第 3 页 共 4 页
纪益根、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第 4 页 共 4 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雷尔伟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