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40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随着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
远洋运输业务规模的扩大,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为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结合日常经营需要,拟适度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
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
? 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外汇远期、外汇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
? 交易金额:最高交易余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
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签署相应文件。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
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
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远洋运输业务规模的扩大,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为防范和
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结合日常经营需要,拟
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
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授权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
并结合自身资金状况,审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将交易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
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签署相应文件。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
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
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
月内有效,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及签署相应文件。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
险:
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来的风险。
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
作风险。
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
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
相关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
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交易对象。公司仅与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交易,以规避可能产生
的信用风险。
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
操作的风险,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
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