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5-040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202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
定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相关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合成”)
提交的《关于提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公司于 2025 年
职务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 2 项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提请将《关于免去毛润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将
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内容参见公司刊
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免去公司董事职务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以
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西南合成持有公司股份 132,455,4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2%,具有提
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
和具体决议事项,提交程序合规,未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三、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
保持不变。
四、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2 日上午
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除以上提案需审议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该述职报告作为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单独作为提案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上述提案 4.00、7.00、8.00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2)提案 8.00 因仅补选 1 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公开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
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
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及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单位持
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
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的上午 9:00-12:00 和下午
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何苗、孙瑞阳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 56 号两江天地 1 单元 10 楼
邮政编码:401121
电话:023-67525366
传真:023-675253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
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何苗、孙瑞阳
联系电话:023-67525366
联系传真:023-67525300
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大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
会议文件。未明确授权的事项由受托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止。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