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成都极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0 号)
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米科技”
或“公司”或“上市公司”)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进行持续督
导,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满。现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何质询和调查。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陈亮
保荐代表人 赵言、朱力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696.SH
注册资本 7,000 万元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世
注册地址
纪城路 1129 号 A 区 4 栋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世
主要办公地址
纪城路 1129 号 A 区 4 栋
法定代表人 钟波
实际控制人 钟波
董事会秘书 薛晓良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3 月 3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在尽职推荐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
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
责,对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
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各中
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注册文件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
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
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评估师及律师提供发
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
合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按时参加保荐机构组织的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培训;
全面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发生重要事项时,公司及时通知保
荐机构并进行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为本保荐机构持续督
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在尽职推荐阶段、持
续督导期间,能够尽职开展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出
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核查
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 2024 年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极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十、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