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永和股份
股票代码:60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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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六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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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
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围
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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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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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 893 号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
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
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
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
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v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
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现场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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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表决事项:听取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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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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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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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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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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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
会赋予的职责,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
健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董事会 2024 年的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董事会重点工作回顾
(一)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同比增长 5.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133.6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万元,比年初增加 39,314.61 万元,同比增长 5.83%;公司总负债为 428,646.89 万元,
比年初增加 18,449.24 万元,同比增长 4.5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积极督促经营管理层合法合规地使用募集资金,全力推进邵武永和
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进度。
截至 2024 年 12 月末,公司公开发行 800.00 万张可转换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 78,653.26 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专户已完成销户。
(三)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
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权力机构、
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有效实施公司
治理,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保障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为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积极组织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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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专题培训,对最新的法律法规、规则解读及监管要求进行及时传达,进一
步提升了公司的整体治理水平。
(四)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发布了公告,确保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
的知情权,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 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中评级为“A”。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与投资者互动交流,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回
复上证 e 互动平台及企业邮箱提问、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接待投资者调研等多种
方式和投资者进行沟通,促使投资者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的重要信息,切实维
护了投资者关系。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股东的权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1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关于对
第五次会议 月1日 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
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4
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
第六次会议 月 25 日
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
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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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首次授
予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
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5 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第七次会议 月 21 日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向下修正“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
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7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第八次会议 月 19 日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8
《关于确认向下修正“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月5日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8 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第十次会议 月 27 日 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
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9
《关于不向下修正“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月5日
《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9
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对外
第十二次会议 月 27 日
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10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十三次会议 月9日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取消并重新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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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全资
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1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第十四次会议 月 29 日
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
议案》《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12 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月 24 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决议的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
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股东大会 23 日 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公
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次临时股东
大会
《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次临时股东
月 28 日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大会
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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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就各专业性事
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
机构、审计中心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评议,有效监督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研究候选人的情况,审议了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
理、副总经理等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确认并通过了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同时审议了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对董事会工作报告、战略委员会工作计划进行审议
并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提出了专
业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利用参加各类会议的机会,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情况,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对历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大事项方案,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带领经营团队落实年度任务,确保经营管理
平稳运行,以稳定业绩回报股东,扎实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此,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优化战略管控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效能
划,从多维度入手,持续优化公司治理,为公司稳健前行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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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善治理机制方面,董事会将着力优化决策流程,推动决策机制的迭代升级,
进一步健全治理层架构,增强治理效能。同时,为更好地引领公司发展,董事会将
加强对资本市场和行业趋势的前瞻性研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制定 2025
年度经营计划目标,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将责任层层压实到管理层,确保各项
工作有序推进。
为保障年度目标的顺利实现,董事会将强化对管理层的监督职能,建立健全监
督检查机制,促进公司各项目标无缝承接、责任清晰明确、部门协同高效。此外,
董事会将积极推动运营计划、绩效评价的信息化建设,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管理效
率,助力公司全方位达成年度经营目标。
(二)加强技术研发投入,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工作,不仅持续关注公司创新水平的提升,更将
推动创新成果转化视为助力公司长远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为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董事会将着力健全创新激励机制,充分释放各类人才
的创新潜能,激发其创造活力。在研发投入上,董事会将根据业务发展规划,精准
配置资源,集中优势力量攻克核心技术,突破技术瓶颈。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董
事会将督促公司持续探索有效的转化路径,推动现有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实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通过科技赋能,推动产品质量升级,在提升客户满意
度的同时,进一步夯实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规范信息披露流程,深化投资者服务管理
公司董事会始终将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与透明度视为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障投
资者知情权的关键所在。2025 年,董事会将持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以严谨负
责的态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一方面,及时完成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编制
与披露,在披露过程中,严格把控信息质量,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
助力投资者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等核心信息。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始终秉持“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核心理
念,未来会继续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做深做细。持续拓展多元化沟通渠道,采取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投资者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交流平台,强化双方交流
的深度与广度,倾听投资者心声,精准回应投资者关切,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与投资者的双向奔赴,实现合作共赢。
(四)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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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筑牢公司稳健发展的根基,公司董事会将秉
持审慎负责的态度,多管齐下提升风险防控意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在公司治理方面,董事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将制度建设作为依法治企
的有力抓手,推动公司管理向法治化、规范化迈进。与此同时,董事会将持续深化
合规建设,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管控,建立健
全风险预警与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此外,公司董事会将全力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构建科学高效的决策
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决策风险,以合理的决策促进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公司
在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
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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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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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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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现将公
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监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的情况。全体监事对监事会议议案均未提出异议。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情况请见下表: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
算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4 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
第五次会议 月 25 日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对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注销首次授予部分
《关于公司 2024
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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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5 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第六次会议 月 21 日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7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第七次会议 月 19 日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8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第八次会议 月 27 日 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
成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9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第九次会议 月 27 日
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10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十次会议 月9日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全资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10
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第十一次会议 月 29 日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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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12 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月 24 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的议案》
二、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
高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并出席历次股东
大会会议,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程序。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运作及经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理,
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行使职权并履行义务,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
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就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募
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核查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内蒙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
营管理需要,有利于稳定公司优秀人才队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
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本次
交易遵循了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
次交易事项。
(五)对外担保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外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整体发展规划,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各项
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所有重
大方面均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且运行有效,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七)股权激励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条件达成、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注销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对上述股权
激励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监事会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
升公司的治理水平。2025 年公司监事会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监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参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
议、按期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有效途径,听取并审议公司各项主要提案,及时掌握公
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情况,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
(二)监事会将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定期检查财务工作,
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推动公司财务工作有序、高效地运行。
(三)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督促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建立规范治理的长
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的进展,
坚持定期检查,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
代表审议。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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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向大家作 2024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一、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同比增减 增长幅度(%)
营业收入 460,564.35 436,880.00 23,684.35 5.42
营业成本 378,881.60 372,979.08 5,902.52 1.58
税金及附加 2,595.00 2,076.99 518.01 24.94
销售费用 6,903.25 7,062.09 -158.84 -2.25
管理费用 25,089.00 26,019.13 -930.13 -3.57
研发费用 10,430.30 9,023.45 1,406.85 15.59
财务费用 7,356.10 5,125.54 2,230.56 43.52
营业利润 28,522.54 21,987.52 6,535.02 29.72
利润总额 28,299.44 21,900.26 6,399.18 29.22
所得税费用 3,064.59 3,509.72 -445.13 -12.68
净利润 25,234.85 18,390.54 6,844.31 37.22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24,580.80 11,286.44 13,294.36 117.79
司股东的净利润
配额管理,供需改善,制冷剂产品价格上升,带动综合毛利率与上年同比增加 3.11
个百分点,毛利额同比增加 17,781.83 万元引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460,564.3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3,684.35 万元,
增长 5.42%,销售总体保持稳定增长。其中:主营业务内销同比增长 15.30%,外销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同比降低 9.78%,内销占比 66.63%,外销占比 33.37%。营业成本 378,881.60 万元,
比上年增加 5,902.52 万元,增长 1.58%,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收入增幅。
(二)销售费用 6,903.2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58.84 万元,降低 2.25%,主
要包括:1.职工薪酬减少 153.24 万元;2.折旧摊销费减少 123.63 万元;3.营销费用
增加 126.65 万元;4.信保费减少 131.44 万元。
(三)管理费用 25,089.0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930.13 万元,降低 3.57%,
主要包括:1.职工薪酬减少 918.59 万元;2.稀盐酸等污废处置等环境保护费增加
万元;5.交通差旅费减少 224.73 万元;6.股份支付费用减少 886.06 万元;7.办公费
减少 352.42 万元;
(四)研发费用 10,430.3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406.85 万元,增长 15.59%,
主要是公司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增加。其中:职工薪酬增加 127.82
万元,材料消耗增加 385.72 万元,折旧摊销费增加 587.65 万元,费用开支增加 305.66
万元。
(五)财务费用 7,356.1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230.56 万元,增长 43.52%,
主要包括:1.利息费用增加 2,840.81 万元,其中可转债利息本年摊销费用 2,561.67
万元,同比增加 1,576.40 万元;2.汇兑收益减少 660.94 万元。
二、2024 年度财务状况
(一)资产结构
增长 5.83%。主要资产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同比增减 增长幅度(%)
货币资金 13,248.21 21,888.38 -8,640.17 -39.47
应收账款 35,663.62 36,698.07 -1,034.45 -2.82
应收款项融资 28,986.34 34,784.53 -5,798.19 -16.67
预付款项 2,758.54 3,038.44 -279.90 -9.21
其他应收款 2,299.74 3,114.31 -814.57 -26.16
存货 64,754.14 67,776.82 -3,022.68 -4.46
其他流动资产 4,767.93 6,264.38 -1,496.45 -23.89
流动资产合计 152,478.53 173,564.92 -21,086.39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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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323,865.05 303,118.34 20,746.71 6.84
在建工程 148,831.33 131,755.63 17,075.70 12.96
无形资产 57,851.87 36,465.53 21,386.34 58.65
长期待摊费用 1,502.91 2,222.32 -719.41 -32.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32.17 2,462.88 1,769.29 71.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8,218.34 8,539.83 -321.49 -3.76
非流动资产合计 561,225.02 500,824.01 60,401.01 12.06
资产总计 713,703.55 674,388.94 39,314.61 5.83
减少 12.15%。其中:(1)应收账款减少 1,034.45 万元,公司收款良好,回款力度
较大;(2)应收款项融资减少 5,798.19 万元,主要是期末背书转让的小银行承兑
汇票,期末未予终止确认本期减少引致;(3)其他应收款减少 814.57 万元,主要
是本期末应收出口退税款减少引致;(4)存货减少 3,022.68 万元,主要是制冷剂
等部分产品市场需求旺盛,销售提升,库存减少;(5)其他流动资产减少 1,496.45
万元,主要是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引致。
比增长 12.06%。其中:(1)固定资产增加 20,746.71 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项目建
设建成投产,特别是邵武永和募投项目建设投入陆续转固引致;(2)在建工程增
加 17,075.70 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属地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特别是包头永和募投项
目建设初始投入增加引致;(3)无形资产增加 21,386.34 万元,主要是购买三代制
冷剂配额和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4)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1,769.29 万元,主要
是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二)负债结构
主要负债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同比增减 增长幅度(%)
短期借款 112,616.52 94,448.76 18,167.76 19.24
应付票据 14,375.21 27,434.03 -13,058.82 -47.6
应付账款 60,500.42 69,890.25 -9,389.83 -13.44
合同负债 6,367.16 5,441.64 925.52 17.01
应付职工薪酬 6,118.52 7,070.58 -952.06 -13.47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交税费 3,129.94 3,600.41 -470.47 -13.07
其他应付款 11,476.02 18,838.30 -7,362.28 -39.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6,452.09 40,375.82 -3,923.73 -9.72
流动负债合计 275,109.80 276,475.33 -1,365.53 -0.49
长期借款 78,196.38 63,320.12 14,876.26 23.49
租赁负债 122.72 71.73 50.99 71.09
递延收益 3,575.96 1,007.00 2,568.96 255.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4,823.05 4,946.39 -123.34 -2.4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3,537.08 133,722.31 19,814.77 14.82
负债合计 428,646.89 410,197.65 18,449.24 4.5
降低 0.49%,其中:(1)短期借款增加 18,167.76 万元;(2)应付账款减少 9,389.83
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工程验收结算款减少引致;(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增加 14,767.77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长期借款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增加引致。
比增长 14.82%,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增加,项目建设贷款与一年期以上流动资金借
款增加,负债结构改善,以及收到政府补助递延收益增加引致。
(三)股东权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2 年 同比增减 增长幅度(%)
股本 37,912.13 37,940.90 -28.77 -0.08
其他权益工具 18,480.66 18,808.15 -327.49 -1.74
资本公积 72,519.24 73,341.51 -822.27 -1.12
减:库存股 2,577.83 5,008.44 -2,430.61 -48.53
专项储备 6,277.99 6,182.04 95.95 1.55
盈余公积 9,401.25 7,807.55 1,593.70 20.41
未分配利润 142,839.10 125,003.60 17,835.50 14.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万元,同比增长 7.87%,增长的主要原因:(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转入未分配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利润 25,133.68 万元;(2)分配 2023 年度股利 5,704.48 万元;(3)本年度提取盈
余公积 1,593.70 万元。
(四)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指标 2024 年 2023 年
资产负债率 60.06% 60.83%
流动比率 0.55 0.63
速动比率 0.32 0.38
报告期内盈利增加引致;公司流动比率 0.55,比上年 0.63 下降 0.08;速动比率 0.32,
比上年 0.38 下降 0.06,主要是报告期内长期资产增加引致。
三、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 252,348,531.75 元,其中归属于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为 251,336,834.23 元 。 2024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分配利润 504,253,259.83 元,减去已分配的 2023 年度现金红利 57,044,817.45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590,641,491.28 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要,为
回报股东,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为 470,489,868 股,其中,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 862,280 股。本次测算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6.71%。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
性和完整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具体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建弟、杨志国
员情况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从业人员 10,021 人 743 人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 47.48 亿元
收入
其中:证券业务
收入
公司(含 A、 审计收费总额 8.54 亿元
B 股)审计情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况 56 家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 资者以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 纠纷为由对金亚科
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有 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金亚科技、周 尚余 500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
投资者 2014 年报
旭辉、立信 万元 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
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
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
年度报 告以及临时公告存
在证券 虚假陈述为由对保
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
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
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
民法院 判令立信对保千里
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保千里、东北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
组、2015 年 1,096 万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述行为 对保千里所负债务
报、2016 年 元
估、立信等 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
报
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
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
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
立信账 户中资金足以支付
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
信购买 了足额的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
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
生效法 律文书均能有效执
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受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项目信息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何时开始为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始在立 本公司提供
师 公司审计 信执业 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 冯万奇 1997 年 2001 年 2013 年 2021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昱彤 2015 年 2016 年 2021 年 2021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田玉川 2017 年 2011 年 2014 年 2025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万奇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昱彤(曾用名:李玉莲)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田玉川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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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为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
定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25 万元,包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0 万元和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5 万元,与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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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为了统筹安排公司的
融资活动,确保正常的资金周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含为子公司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
的不低于七年期的项目贷款额度 40.0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
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
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洽商情况来确定,具体融资方式、融
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
行。
二、相关授权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与贷款等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
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审批公司或
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授信提供抵押、质押等事项。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该期限内授信额
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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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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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及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共同或单独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
供最高不超过 430,00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如下:
一、2025 年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截至 2025 预计本次 担保额度占 担保
担 是否 是否
被担保方(控股 方持 最近一年 年 3 月 31 新增担保 公司最近一 预计
保 关联 有反
子公司) 股比 末资产负 日担保余 的融资最 年末净资产 有效
方 担保 担保
例 债率 额 高金额 比例 期
(一)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以合
公 邵武永和金塘新
司 材料有限公司
准
(二)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包头永和新材料 以
有限公司 合
公
同
司 浙江冰龙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
准
上述总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可在年度内循环滚动使用。该担保额
度不含之前银行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
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
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为 70%
以上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
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下属控股子公司
与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相互调剂。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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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上述预计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对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
并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别代表其所
在公司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781MA31E0EJ4X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 谢东颖
注册资本 115,832.06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福建省邵武市吴家塘镇七牧路 6 号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线、电缆经营;特种设
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
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销售;石油制品
经营范围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
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生产;
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消
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第一类非药品
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
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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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9,807.18 256,724.42
负债总额 145,170.06 150,900.88
净资产 104,637.13 105,823.54
营业收入 114,350.26 31,039.34
净利润 -2,368.16 995.27
(二)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223MA0RTEEX7Q
成立日期 2021 年 11 月 09 日
法定代表人 徐水土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九原工业园区管委
注册地址
会办公楼 203 室
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
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
经营范围 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
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石灰和石膏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895.17 61,380.30
负债总额 35,973.72 37,862.97
净资产 12,921.45 23,517.33
营业收入 17.14 2.26
净利润 -1,500.77 -4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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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浙江冰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冰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 徐水土
注册资本 500 万人民币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新新街道世纪大道 893 号 5 幢 501、502
注册地址
室(自主申报)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
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
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
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经营范围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消防器材销售;日用
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润滑油销售;金属切割及
焊接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喷枪及类似器具
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
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 9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774.98 17,908.70
负债总额 10,883.15 15,497.07
净资产 1,891.83 2,411.63
营业收入 32,143.55 8,840.27
净利润 1,011.70 514.1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子公
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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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子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目的是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及项
目建设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
力偿还债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冰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虽负债率超过 70%,但分别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对
其偿还能力有充分了解,担保风险、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同时,除公司
外的其他小股东不参与浙江冰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因此其他小股东未
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均为公司对
子公司的担保)为 54,969.85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年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净资产的 19.28%。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亦
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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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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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结合浙江永和
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以及行业和
地区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
案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
不领取董事职位报酬。
二、独立董事
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
业及经营规模,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税前 10 万元/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
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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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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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的主要职责、重要性,
并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2025 年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位报酬,具体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等综合确定,具体由考核情况和公司薪酬
制度确认。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
表决。现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