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0 证券简称:密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烟台厚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
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以任何形式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基本情况概述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烟台厚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厚瑞
投资”或“甲方”)与上海惠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璞投资”或“乙
方”)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签署了《烟台厚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上海惠
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惠璞豪翔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烟台
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厚瑞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9,587,92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6.55%)全部转让给惠璞投资管理的“惠璞豪翔成长一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转让价格为 16.72 元/股,转让价款 160,310,022.40 元,资金来源
于该基金向普通投资者募集所得。
本次协议转让后,厚瑞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惠璞投资将持有公司股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厚瑞投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惠璞投资)》。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厚瑞投资通知,获悉其与惠璞投资于 2025 年 5 月 7 日签署
了《烟台厚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上海惠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惠璞
豪翔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
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对于《股份转让协议》做出如下修改:
变更原协议“五、声明、承诺与保证”第 2 款内容,乙方不可撤销地声明、
保证及承诺。将原协议中“五、声明、承诺与保证”整体变更为:
(1)甲方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任何及所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
能力;且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及所有法律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已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等;
(2)甲方已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同意、批准、授权和许可;
(3)甲方已就目标公司情况向乙方做了完整充分的披露,并认为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任何情形;甲方在此同意并承诺,除已依法披露的事项外,如在
股份过户日前,有以上市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名义对外担保、不明债务、违约
或侵权责任,重大资产灭失,财务不实记载等,甲方有义务无条件承担责任。
(4)甲方承诺并保证: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的质押、查封或权利限制;甲
方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转让之标的股份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且标的股份上
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权利负担(包括不限于担保权及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或
冻结)。
(5)甲方承诺:甲方就本协议项下甲方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1)乙方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任何及所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
能力;且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及所有法律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已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等;
(2)乙方已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同意、批准、授权和许可;
(3)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是在对本协议目标公司、甲方及拟转让股份等
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了解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作出的慎重决策;
(4)乙方承诺: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
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本次新增)
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继
续有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相互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除非本补充协
议另有约定,原协议中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在本补充协议中具有相同含义。
三、其他相关说明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厚瑞投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惠璞投资)》。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
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露、减持额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受让方承诺在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
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
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
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四、备查文件
《关于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特此公告。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