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4-03 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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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7 次,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
情况如下:
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 2 项议案。
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
明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关
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分配结果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共 14 项议案。
一致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的议案》共 2 项议案。
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共 3 项议案。
议一致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致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
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共 2 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
尽责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和管
理、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进
行了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出席股东大会 3 次、列席董事会会议 9 次,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
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讨论充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公司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健全内控体
系建设,提升企业规范运作和风险防范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
责时遵纪守法、勤勉尽责,自觉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地
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严
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及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
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未发现公司
财务管理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开展所需,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原
则确定,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
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
查监督,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
较好的控制及风险防范作用。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
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信息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全年
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已披露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公司认真开展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发生,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以来至今,公司未出现过相关人员利用
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认为:2024 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
等方式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三、监事会 2025 年工作计划及展望
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关注公司财务状
况及重大事项,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是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
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督促公司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不断完善与
有效执行,聚焦关键流程与潜在风险点实施重点监督与管控,全面监督公司规范
运作情况。
  三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专
业监督能力和水平,保障监督工作能够依法依规、精准有效开展。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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