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 10835 号
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0835号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钢板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本钢板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
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鉴证报告第1页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本钢板材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本钢板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如实反映了本钢板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本钢板材公司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5 年 4 月 2 日
鉴证报告第2页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号)核准,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6,800,000,000.00 元 扣 除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人民币6,759,200,000.00元。
上述资金于2020年7月6日全部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入账日期 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
溪本钢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
溪本钢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本
钢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
溪本钢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
行营业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
行营业部
专项报告第1页
开户银行 账号 入账日期 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
溪新华支行
合计 6,759,200,000.00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49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累计净额582,115.06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6,766,322.64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
格式》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规
定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
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本溪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新华支行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
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前述三方监管协
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专项报告第2页
开户银行 账户类型 账号 项目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
活期专户 0706000429221039790 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溪本钢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
活期专户 0706000429221039666 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溪本钢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本
活期专户 294779711909 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钢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
活期专户 21050165410300000275 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溪本钢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
活期专户 9550880026369600223 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行营业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
活期专户 9550880026369600133 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
活期专户 06405201040030442 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溪新华支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类型 账号 金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专户 0706000429221039790 377,971.95
公司本溪本钢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2022 年 9 月
活期专户 0706000429221039666
公司本溪本钢支行 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专户 06405201040030442 12,642,501.30
公司本溪新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专户 294779711909 5,640,428.26
本溪本钢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专户 21050165410300000275 7,971,559.35
公司本溪本钢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专户 9550880026369600133 1,311,837.66
本溪分行营业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专户 9550880026369600223 8,822,024.12
本溪分行营业部
合计 36,766,322.64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第3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其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总金额为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截止2020年5月31日,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的 金 额 为 365,630,860.17 元 , 其 中 炼 钢 厂 8 号 铸 机 工 程 项 目
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59,948,807.90元、CCPP发电工程项目
元。截至2020年7月6日,上述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金额为人民币1,082,356,809.47元,其中高牌号高磁
感 无 取 向 硅 钢 工 程 项 目 180,000.00 元 , 炼 钢 厂 8 号 铸 机 工 程 项 目
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253,298,156.22元,CCPP发电工程项目
元。公司已经于2021年度将上述金额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一般存款账
户。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金额为人民币614,208,698.23元,其中:炼钢厂8号
专项报告第4页
铸机工程项目12,881,890.61元,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项目
发电工程项目186,441,497.75元,炼钢厂4号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
入一般存款账户。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金额为人民币494,502,583.01元,其中用于炼铁厂5
号 高 炉 产 能 置 换 工 程 项 目 15,316,136.52 元 , CCPP 发 电 工 程 项 目
厂4号-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21,452,968.70元,炼钢厂8号铸机工
程项目8,544,658.2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款项从募集资
金账户转入到一般存款账户。
投项目建设金额为102,185,736.55元,其中用于炼钢厂8号铸机工程项
目24,887,030.75元,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项目5,111,121.59元,
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60,162,375.13元,CCPP发电工程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到一般存款
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间,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公司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一部分暂时处于闲置状态。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减少
财务支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
动资金将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
(1)2020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专项报告第5页
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180,000,000.00元(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
硅钢工程1,010,000,000.00元,炼钢厂8号铸机工程220,000,000.00元,
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800,000,000.00元,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
程1,300,000,000.00元,CCPP发电工程项目700,000,000.00元,炼钢厂4
号-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15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八届监事
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补
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7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18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2)2021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30,000,000.00元(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
硅钢工程1,010,000,000.00元,炼钢厂8号铸机工程150,000,000.00元,
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160,000,000.00元,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
程1,000,000,000.00元,CCPP发电工程项目590,000,000.00元,炼钢厂4
号-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12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3,03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2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14,000,000.00元(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
硅钢工程1,015,000,000.00元,炼钢厂8号铸机工程165,000,000.00元,
专项报告第6页
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175,000,000.00元,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
程933,000,000.00元,CCPP发电工程项目578,000,000.00元,炼钢厂4号
-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148,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补
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4)2023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961,200,000.00元(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
硅钢工程1,015,000,000.00元,炼钢厂8号铸机工程125,000,000.00元,
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145,000,000.00元,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
程188,000,000.00元,CCPP发电工程项目393,200,000.00元,炼钢厂4号
-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95,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九届监事会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补充流动资
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的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5)2024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60,000,000.00元(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
硅钢工程1,015,000,000.00元,炼钢厂8号铸机工程100,000,000.00元,
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140,000,000.00元,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
程120,000,000.00元,CCPP发电工程项目397,000,000.00元,炼钢厂4号
-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88,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补
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的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
专项报告第7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1,860,000,000.00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除“(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入及置换情况”、“(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所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外,剩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专项报告第8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专项报告第9页
附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675,920.00 11,191.83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87,423.37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投资进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度(%)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3)=(2)/(1)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 尚未达到预计可使
否 101,620.00 101,620.00 0.00 141.00 0.1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硅钢工程项目 用状态
炼钢厂 8 号铸机工程
否 33,500.00 33,500.00 3,037.60 22,726.00 67.84 2020 年 10 月 31 日 -58,158.08 否 否
项目
炼铁厂 5 号高炉产能
否 96,000.00 96,000.00 745.58 80,912.52 84.28 2020 年 11 月 30 日 -44,737.76 否 否
置换工程项目
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 尚未达到预计可使
否 141,600.00 141,600.00 6,017.62 129,042.92 91.1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程项目 用状态
CCPP 发电工程项目 否 83,300.00 83,300.00 587.97 43,422.78 52.13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3,487.22 是 否
本项目为环保投入
炼钢厂 4 号-6 号转炉 类项目,项目投入
否 19,900.00 19,900.00 803.06 11,178.16 56.17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环保改造工程项目 运行后不直接产生
经济效益
专项报告第10页
否 200,000.00 200,000.00 0 2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偿还银行贷款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75,920.00 675,920.00 11,191.83 487,423.38 -79,408.62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无
合计 675,920.00 675,920.00 11,191.83 487,423.38 -79,408.6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项目受市场因素影响大,调整发展战略,持续跟踪市场变化情况。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适用,详见专项报告三、(三)所述内容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适用,详见专项报告三、(四)所述内容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存在问题或其他情况
情况
专项报告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