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4-03 19: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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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L2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条规定,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可
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了
《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L25),经公司财务部门测
算(未经审计),预计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后的营业收入为26,500万元–28,5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其股票
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为充分提示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3条规定,
公司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L26)。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
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
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
称前冠以“*ST”字样)。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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