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公司”)的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思
特奇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71.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期
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9,176,509.43 元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447 号《验
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关村海淀园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知春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回龙观支行
合计 26,450.00 4,070.66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267.65万元,扣除前述费用后的
净募集资金共计26,182.35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2 日,本次结项的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及
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其他(利息及手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a) (b) 续费等)(c) a-b+c
运营系统项目
AI技术与应用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4,082.35 4,082.35 - -
合计 26,182.35 22,200.19 88.50 4,070.66
注:截止公告披露日尚存在未到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最终以实际金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
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
险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把控项目建设各环节的费用支出,加强监督与管理,通
过对各项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另外,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利息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上述拟结项项目
的节余募集资金 4,070.6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在节余募集资金按上述计划结转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办理注销对应的募集
资金专户,届时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事项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基于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自身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合理安排,
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七、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项目”及“AI 技术与应用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
务部办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
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将可转债募投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项目”及“AI
技术与应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
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财信证券对思特奇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行刚 宋一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