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创: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4-03 19: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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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ST联创        公告编号:2025-008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5),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
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4 号(以下简称“《事先
告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9.4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规定,公司因触及第 9.4 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
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
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收到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4 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
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就《事先告知书》涉及的情况进行仔细梳理、研判并
开始内部整改工作。针对相应财务报表的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工作尚在有序开展
中。公司将尽快对相应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追溯重述,会计师事务所届时将对此
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将在满足
上述条件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警示相关事项进展,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
订)》第 9.9 条的规定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
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有关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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