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
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正在对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属”“公司”“上市公司”)进行持
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自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
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孙鹏飞、张欢、余见孝、杨滔
(三)现场检查人员
孙鹏飞、杨滔、金浩、刘垚、石鑫、洪一航、金爽
(四)现场检查时间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
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
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
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财务管
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
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制度中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
外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
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会计师出具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会
计师关于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对
财务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经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
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
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
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
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基于前述检查
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进度不及原计划预
期,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受国际政治局势变化、宏观经济波动等影响,大宗商
品贸易市场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素。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出于谨慎考虑,
合理调整投资节奏,减缓了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正在基于“采购销售服务网络
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细致考察、审慎分析,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待确
定最终方案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另行公告。
保荐人已敦促上市公司基于相关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细致考察、审慎分析,
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并及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
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清单,查阅了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年审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基于前述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违规情形。
(六)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经营场所,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
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
经营状况,就回款情况、主要经营数据等对会计师进行访谈。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一)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建议公司加强募集资金使用培训与管理,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针
对“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进度不及原计划预期
事项,虽然公司已在上海临港设立贸易平台信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于
不断强化信息化建设工作,但是考虑到公司募投项目整体进度不及原计划预期,
保荐人建议上市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细致考察、审慎分析,重新论
证项目可行性等,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并提请上市公司注意及时按
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基于前述检查工作,保荐人未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其他根据《证券发行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中,公司配合提供了前述检查材料,配合完成了本报告所述访
谈、实地查看等其他检查事项。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本次现场检查就相关事项的结论,请参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
项及意见”、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鹏飞 张 欢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见孝 杨 滔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