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4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已办理完毕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的登记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办理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0,711.6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41,068.40 万元,总股本由 40,711.60 万股增加至 41,068.40
万股。
上述首次授予结果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
公告》(编号:2025-019)。
二、公司章程修订
鉴于上述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711.60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1,068.4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均为人民币普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
通股(A 股)。 股(A 股)。
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就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辖
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
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直接向
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