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仓储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或“公司”)拟与广东
尚农智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农智运”)签署《仓储服务合同》
,公司将位
于广州开发区东众路 25 号 A1 栋 1 楼部分仓库及 A2 栋三楼的办公室(自编号
赁费含税单价为 32.70 元/平方米/月(该价格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垃圾处
理费等费用,前述费用另行计费),租金每三年递增 5%,合同有效期 10 年,自
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 尚农智运为公司持股 40%的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尚农智运为公司关联方,双方发生的交易按照关
联交易管理。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尚农智运为新成立的公司,该公司暂未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过去 12 个月
内未与尚农智运发生过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尚农智运签署《仓储服务合同》,公
司将位于广州开发区东众路25号A1栋1楼部分仓库及A2栋三楼的办公室(自编号
费含税单价为32.70元/平方米/月(该价格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垃圾处理费
等费用,前述费用另行计费),合同有效期10年。
二、关联方介绍
(一)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尚农智运为公司持股40%的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36号——关联方披露》,尚农智运为公司关联方,双方发生的交易按照关联交
易管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尚农智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5年03月26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东区东众路25号A2栋三楼(自编号301号房)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MAEFWEJ0XY
法定代表人:邓肖辉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销售;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
营等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
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产品的
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初级
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销售代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进
出口;调味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股东情况:广东新农人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广东原尚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主要财务数据:尚农智运为新成立的公司,截至2025年4月3日,该公司暂未
开展经营活动。
尚农智运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尚农智运租赁公司位于广州开发区东众路25号A1栋1楼
部分仓库及A2栋三楼的办公室(自编号301号房),属于出租公司自有资产。交易
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查封、冻
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
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
输送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上市公司主要业务
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甲方: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尚农智运科技有限公司
(二)租赁物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广州开发区东众路25号的A1栋1楼部分仓库及A2栋三楼的办公
室(自编号301号房)提供给乙方使用,用作办公、仓储、加工、配送作业(易
燃易爆、有腐蚀性、有放射性、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易渗漏、易变质、超
期等特殊物不能进仓)。
(三)租赁面积及交易价格
计租面积1,000平方米;租赁费为含税单价32.70元/平方米/月(该价格不含水
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垃圾处理费等费用,前述费用另行计费),租金每三年递增
(四)支付方式
费用的支付采用月结方式。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10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生效后2个月为免租
期,甲方在此期间免收乙方租金,水电费和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在甲乙双方签章且甲方有权机构审议
通过后,正式生效。
(七)董事会对付款方支付能力的判断和说明
尚农智运为新成立的公司,截至2025年4月3日,该公司暂未开展经营活动。
原尚股份与广东新农人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双方于2025年3月24日
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约定完成出资并开展经营活动。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
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
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
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仓储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仓储服务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签订《仓储服务合同》有利
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协议条款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同意
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
仓储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签订《仓储服务合同》
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协议条款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我
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五)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