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要求,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国投财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金融许可证》
《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财
务公司的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
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 2008 年底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核发金
融许可证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9 年 2 月 11 日经原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成立。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 50 亿元人民币。
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
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
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
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
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
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
制,下设 9 个部门,分别是综合部(党委办公室)、财务部、结算业务部、金融
服务一部、金融服务二部、风险合规部、司库工作部、审计与纪检部和科技与数
字化部。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已建立风险管理制度,风险合规部定期汇总监管指标,按季度出具
风险管理报告和监管指标汇报,并通过设置风险经理强化了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
险识别和业务合规性。
(三)重要控制活动
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指引》《会计法》《商业银行
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等一系列外规要求,财
务公司较好地实现了不相容职责分离,具体如下:
在结算管理方面通过系统实现了会计核算与事后监督分离、经办与复核分离,
岗位设置实现了“印、押、证”三分管;
在计划财务方面实质实现了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考核分离,费用支出、
审批、会计记账分离;
固定资产管理实现了请购与审批、询价与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拟定与审批、
验收与款项支付、付款的申请与执行分离;
授信业务根据财务公司《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自
营贷款管理办法》等各类制度有效实现了业务调查、审查、审批、经办或放款操
作、会计账务处理互相分离,信用等级评定的调查、审核与审批相互分离,信贷
资产分类的调查与审核分离,业务档案管理人员与信贷人员分离;
资金业务有效实现了前台交易与交易的正式确认、对账、交易结算和款项收
付相互分离,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分离;
中间业务,包括结售汇业务通过系统控制实现业务操作与审批相互分离;
投资业务实质实现了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人员与交易(或操作)人员相互分
离;
信息系统岗位设置实现了运行维护和应用管理相互分离;
法律合规管理有效实现合同拟定、审批、执行分离。
财务公司业务系统不断地完善更新、业务或产品范围不断拓展,近两年出具
的管理办法针对既有业务细化形成了业务操作规程。
(四)内部监督方面
财务公司的整体监督机制运行良好,已独立设立审计与纪检部,可以有效执
行审计稽核与监督评价工作。
财务公司成立审计与纪检部以来,已建立并完善内部监督队伍,充分发挥了
内部监督职能。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 8 项制度指导审计工作,
依法依规开展内部监督工作。
(五)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在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中不
断完善制度与流程,并在持续发展需求的基础上,财务公司建立了合理、完整的
内部控制体系,满足了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使整体风险控制在较低的
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查阅经审计报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463.65 亿
元,所有者权益 77.34 亿元,2023 年累计实现收入 11.05 亿元,利润总额 4.94
亿元,净利润 4.04 亿元。
经查阅未经审计报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416.28 亿
元,所有者权益 79.43 亿元,2024 年累计实现收入 9.65 亿元,利润总额 6.38 亿
元,净利润 5.16 亿元。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银
行业监督管理法》、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
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
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
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经审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 34 条规定要求。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五、风险评估意见
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
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银监会(现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
符合该办法第 34 条的规定要求。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
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
务的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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