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对博瑞医药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事
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为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产品等业务。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均依
托公司的国际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
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定功能,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收付外币情况及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 1.5 亿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
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1.5 亿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
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外币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
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
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
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所以
这种方法能够一定程度上抵消因外汇波动带来的风险。
卖方购买一定数量的汇率/利率交易标的物的业务,是一项关于汇率/利率变化的
权利。期权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期权费后,就可以获得这项权利:在到期日按预
先约定的汇率/利率,按一定的期限借入或贷出一定金额的货币。汇率/利率期权
是一项规避汇率/利率风险的有效工具。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费用(期权费)的前
提下,获得一个比较灵活的保护。当市场汇率/利率向不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
可以执行期权从而锁定汇率/利率;当市场汇率/利率向有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
方又可以选择不执行期权,享受更优的市场汇率/利率或择机在更有利的时机锁
定汇率/利率。汇率/利率期权的卖方向买方收取期权费,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
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
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
风险。
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营业务敞口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要素保持匹配,确保衍生业务与套保项目
背景的对应和对冲关系,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针对外汇衍生品业务形成了较为完
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
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衍生品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
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充分
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
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
常开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
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会计处理。
四、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25 年度远期外汇交
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等值 1.5 亿美元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授
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针对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
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