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出具《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
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533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200.00 万股,发行
价 格 为 16.78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69,16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51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光新材”)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5,713.26 万元,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5,323.23 万元,2022 年度
使用募集资金 6,331.69 万元,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6,505.63 万元,现有钎焊
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55.04 万元,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751.21 万元,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13.82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4,000 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上述节余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或因
募投项目结项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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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4 年 4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
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勾庄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解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创园支行、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良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
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含现金管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良渚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勾庄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解放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海创园支行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良渚支行
合 计 19,927,744.65
注: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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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年产 4,000 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勾庄支行包括利息收入的 1,993.00 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上述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杭州华
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06054 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光新材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
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
目部分款项,后续每月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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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4,000 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
超过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
了核查意见。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3,000 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
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
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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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使用不超过 7,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
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7,500 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
不超过 3,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底。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出具了核查意见。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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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
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
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均已赎回。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4,000 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的实
施地点进行调整。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和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优化自动化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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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将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从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启航路 82 号公司现有
厂区调整为毗邻的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奉口村余政工出201933 号地块。除此
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等均保持不变。保荐机构出具
了核查意见。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有钎焊材料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853.6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实际结余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855.0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连接材料与工
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008.0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实际结余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1,013.82 万元)。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4,000 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
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992.7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后实际节余资金转出 1,993.00 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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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
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3169号)认为,华光
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
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华光新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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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913.0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1 4,751.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2 28,625.0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 目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 目 达 到 预 本年度实 是否达 项 目 可 行 性
调整后投 本年度 入金额与承诺投
承诺投资项目 ( 含 部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到预计 是 否 发 生 重
资总额 投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分 变 总额 (1) 注 3 (2) (4)=(2)/(1) 态日期 注 4 效益 大变化
(3)=(2)-(1)
更)
年产 4,000 吨新型绿
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 - 17,860.00 17,860.00 17,860.00 4,751.21 16,018.95 -1,841.05 89.69 2024 年 12 月 2,678.65 是 否
建设项目
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
- 5,553.00 5,553.00 5,553.00 - 4,804.00 -749.00 86.51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
- 4,139.00 4,139.00 4,139.00 - 3,441.04 -697.96 83.14 2023 年 2 月 693.14 是 否
技术改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4,361.03 4,361.03 - 4,361.03 -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35,552.00 31,913.03 31,913.03 4,751.21 28,625.02 -3,28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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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募投项目地点变更,公司对原有项目建设计划进行了调整及完善,项目建设周期延长。该项目所需开发的生产工艺及配方及引进的设备有较多为国际
或国内钎焊行业首创,公司在绿色钎料生产改进、设备选型、设备调试运行等方面都需要较常规设备花费较长的时间。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董事会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年产 4,000 吨新型绿色钎煌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已有部分产线开始投产运行,新投产产线在效率、品质、成本及节
能环保方面优势明显。一方面项目所需开发的生产工艺及配方及引进的设备有较多为国际或国内钎焊行业首创,仍存在部分产线的生产改进、设备选型、设
备调试运行等周期较长;另一方面由于该项目是智能制造项目,需在项目量产后搭配实施智能物流和 MES 等信息化系统,因此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延后。为保
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2、“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分具体募投项目) 1)由于该项目引进的研发及检测设备多为国外进口设备,2021 年以来设备供应商生产进度及运输受到影响,使得公司部分设备未按原计划时间到厂,项
目的整体进度放缓,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董事会于
资进度,预定可达使用状态时间需要延期。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董事会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由于受国外环境影响,国外先进设备的选型及采购均受到限制。为满足市场需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公司积极协同国内的设备厂商联合开发新设备,
但与直接采购国外成熟设备相比周期相对较长,因此整体项目进度较原有项目计划进度有所延迟。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
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董事会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为 2023 年 2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入的自筹资金,并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出。
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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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每月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
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14,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4,000 万元募集资金后,继
续使用不超过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3,000 万元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后,继续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充流动资金情况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
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 7,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7,500 万元募集资金后,
继续使用不超过 3,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底。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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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情况 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均已赎回。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情况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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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原因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853.64 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结余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855.04 万元。
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008.06 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实际结余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1,013.82 万元。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4,000 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992.7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括
利息收入后实际节余资金转出 1,993.00 万元。
三个项目资金结余的形成原因如下::
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
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含公司 2020 年 10 月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后已置换金额 1,273.95 万元。
注 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5: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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