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46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4 月 2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光华长安大厦 1 座 15 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23.582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利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主持本
次会议,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杨家庆先生现场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扬联众数
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9,520,771 99.6297 155,100 0.2596 66,100 0.1107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业合作框架协 ,250 00
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关于拟签署商业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未参与本次
股东会投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陈漾、樊篱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