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8050 债券简称:航宇转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之规定,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 26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 日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先生主持,本
次与会董事共 5 名,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
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航宇转债”的议案》
自 2025 年 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42.43 元/股),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航宇转债”
有条件赎回条款。
考虑到“航宇转债”自 2025 年 2 月 27 日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
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
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航宇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
未来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 日),如再次触发“航宇
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公司以 2025 年 10 月 3 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
算,若再次触发“航宇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
决定是否行使“航宇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航宇科技关于不提前赎回“航宇转债”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