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九有: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4-02 21:29:1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公告编号:临 2025-021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大违法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
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如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
违法强制退市。即使公司 2024 年实现净资产转正,公司仍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风险。请投资者务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公司 2024 年年报可能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存在财务类退市风险。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
作尚在进行中,由于公司已被立案调查,年报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可能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公司 2024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内部控
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等,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
  ●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
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 2024 年年末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 4,270 万元左右,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经审计后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 2024 年实现净资产转正,只是消除财务类
退市净资产为负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
票因第 9.3.2 条有关情形被实施*ST 的第二年符合“交叉适用”原则,即公司股票
只要出现第 9.3.7 条规定的任意情形就将触及财务类退市,如公司 2024 年财务会
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等。请投资者务
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
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公司立案。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4-120)。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对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9.3.2 条第一款“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
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下列情形的,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 5 交易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
  (一)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任一情形;
  (二)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
  (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
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公司因进行破产重整、重组上市
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无法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除外;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五)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若公司 2024 年度仍然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规定的
不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合伙)关于公司《2024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专项说明》,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由于公司已被立案调查,年报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能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如公司 2024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
见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等,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6 条规定,公司将在首次风险提
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经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2 月 18 日、3 月 4 日、3 月 18 日、披露了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5-009)、《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2)、《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8)、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五次披露关于公司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2,072 万元左右,预计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为-2,989 万元左右。预计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9,745 万元左右,扣除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48,876 万元
左右,其中互联网信息服务收入约 11,327 万元、化妆品销售服务收入约 36,997 万
元、其他业务收入约 552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湖北九有投
资股份有限 2024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具体准确的财
务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4 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 2025 年 4 月 29 日,目前 2024 年年
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尚在进展中,截至本专项报告披露日,项目组正有序执行相
应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的编制工作,相关审计工作尚未完成,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最终以年报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
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九有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