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330.03万股限制性
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办理上述回购注销事宜。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应由569,459,106股减少至566,158,806股。公
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际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股本变化及股东
会审议情况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总股本减少
未来会引起公司注册资本减少(需经股东会审议),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
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
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即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5月18日),9:30-11:3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工业城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8-85521990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