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
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691 号),
上市公司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发行”)共计人民币普通股 51,505,546.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2.62 元,共募集资
金人民币 649,999,990.52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425,445.8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43,574,544.7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出具了《武汉长江
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49 号)。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他文件,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配套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配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资金金额 套资金金额
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
业化项目
下一代智慧应急数字化转型
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合计 59,680.00 65,000.00 64,357.45
注:根据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以及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和本次交易相关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上市公司将中介机构
费用(包括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由 1,500.00 万元调整为 1,432.69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中介机构
费用金额为 790.14 万元,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 3,820.00 万元调整为 3,887.31 万元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向迪爱斯增资实施时账户中产生的利息。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
划,上市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
行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合理利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上市公司资金收益,为上市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上市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上市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8,6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上市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
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上市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上市公司
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上市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
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
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上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上市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上市公司收益,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上市公司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上市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上市公司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
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款
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
影响。上市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
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
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上市公司将及时分
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市公司
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
账务核算工作;上市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上市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8,6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款等。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及期限范围内,上市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市公司将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款等,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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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全 齐 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