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
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公司管理
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同独立董事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和初步审计意见表示认可,同时要求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3 月 7 日,第
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5 年 1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同独立董事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
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构成、时间安排、风险评估、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沟通。
(五)2025 年 3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同独立董事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
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计划中的重点
审计领域、重大会计审计问题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审计报告的出
具情况等汇报。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对照《上市公司常见违规事项提示清
单》进行重点关注,公司不存在财务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违规情形。
(六)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立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相
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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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