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目 录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
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向公司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
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
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不宜超过两次,
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会议开始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
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 19 号财富嘉园 A 座昊
华大厦 19 层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昊华科技董事会
出席会议人员: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候选人;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的,在网络投票时间内,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
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
(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主持人:董事长王军先生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读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资格审查报告
四、审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事的议案。
五、宣读股东发言办法
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
七、提名并举手表决计票人、监票人(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律
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八、现场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
九、休会、计票、监票,将现场表决结果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
限公司,等待与网络投票合并后的最终表决结果
十、会议继续,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四、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会 议 议 案
昊华科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一
关于审议选举贺宇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方芳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已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监事职务,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提名贺宇捷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股东单位推荐,监事会提名贺宇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贺宇捷先生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贺宇捷先生简历
贺宇捷,男,汉族,中共党员,1971 年 3 月生,中国政
法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具有国家律师资格、企业法律
顾问资格、公司律师从业资质。历任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法律部总经理助理、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中心副
总经理、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中化石油销售公
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合规部法
律部总经理、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法律事
务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副
总监。
贺宇捷先生在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
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贺宇捷先生未持有
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
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