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远: 关于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4-02 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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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35        证券简称:浙江华远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华远”)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
构的议案》。在项目总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和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变的前
提下,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年产 28500 吨汽车特异型高强度紧固件项目”的
内部投资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本次调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79.4118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4.9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3,867,060.56 元,
                                        扣除发行费用
                                             (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 51,168,972.1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2,698,088.3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238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
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28500 吨汽车特异型高
     强度紧固件项目
          合计                  31,442.80             30,000.00
    三、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概述
    (一)调整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综合论证了
项目当前市场环境、新型智能化/自动化设备等后续建设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发展需要和自身发展战略进行的审慎调整决策。
    (二)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对“年产 28500 吨汽车特异型高强度紧固件项目”部分设备投资金额及
安装调试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本次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调整金额
         总投资         17,398.50   17,398.50      -
     上述设备类型的调整不涉及该项目投资总额的变更,变更后的设备类型符合
生产实际,有利于实现自动化加工、数字化工厂建设,实现智能制造。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未改变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未改变募投项目的产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
高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
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
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
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前述募投项目的计划投资总
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均未发生变化,并未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和合理推进,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
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
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部分投资建设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和合理推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促
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公
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前述募投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均未发生变化,并未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江华远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浙
江华远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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