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 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4-02 19: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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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17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在北京宏源大厦 10 层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
事 9 人。副董事长张灿先生,董事刘璐先生、冯俊先生、刘文吉先生,独立董事
刘超先生、李剑铭先生共 6 人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珮萱先生、监事马
丽女士、廖小莉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童志胜先生、王景然先生、彭鹏先生、王佳
魏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刘超先生、李剑铭先生、程大中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同时,刘超
先生、李剑铭先生、程大中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
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
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
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因交易对方受公司控
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控制,
或为公司合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金川先生、张灿先生、刘璐先生、马伟华先生、冯俊
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
的市场化原则,结合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需要,预计 2025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海
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40,160 万元人民币。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期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审批通过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理(首席执行
官)就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业务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将根据关
联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确保公司 2025 年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融资效率,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贷款不超过 151 亿元,美元贷
款不超过 153 亿美元。其中,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含全资或控股 SPV)
及海南海隆投资有限公司贷款不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横琴国际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含全资或控股 SPV)贷款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香港
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贷款不超过 18 亿美元或
等值外币;Seaco SRL(含全资或控股 SPV 及子公司)和 Cronos Ltd(含全资或
控股 SPV 及子公司)贷款合计不超过 3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Avolon Holdings
Limited(含全资或控股 SPV 及子公司)贷款合计不超过 105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的融资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抵押贷款融资、应收租金权益质押贷款融资、
信用贷款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票据融资、境外人民币或外币债券融资、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融资、短期融资券融资、私募债券融资、公募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
融资等债务融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经理(首席执行官)就上述额度范围
内的融资业务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单笔金额超过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
产 10%的贷款,公司将根据贷款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贷款额度
预计的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表决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拟定 2025 年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为 100
亿元人民币和 15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上述担保额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公
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对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提供担保实行单报单批。上述
担保方式以担保业务发生时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担
保、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首席执行官)就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发生在
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将根据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
度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环境,为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的风险,满足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
公司拟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名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易等,上述授权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名
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或等值其他币种),授权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根据产品结构支付相应保证金或提供抵押、担保等,授
权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渤海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
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渤海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渤海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渤
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
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金
川先生、张灿先生、刘璐先生、马伟华先生、冯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龙雪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就任,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十届董事会董
事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渤
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超先生、程大中先生、李剑铭先生
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就任,任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基于谨慎考虑,本议案全体董事
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董事、监事工作积
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渤海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拟定公
司非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税后 3.6 万元人民币/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后
适用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基于谨慎考虑,公司
董事长金川先生、副董事长张灿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董事长、副董事长
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战略
目标、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渤
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拟
定公司董事长职务的基本薪酬标准区间为税前不超过 150 万元人民币/年,副董
事长职务的基本薪酬标准区间为税前不超过 130 万元人民币/年,在上述薪酬区
间内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具体薪酬。以上薪酬
标准适用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
  三、备查文件
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简历:
   金川,男,1967年生,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学士,曾任职于中国银行总行和
纽约分行、美国华美银行总行。2011年起先后担任香港国际航空租赁有限公司总
经理、董事长,Seaco SRL副CEO兼CFO,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渤海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Avolon Holdings Limited董事长、海航资本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海航资本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海南海航
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董事长、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胜科设备租赁
(天津)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联办财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
   金川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金川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
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金川先生持有本公司470,000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灿,男,1981年生,武汉大学会计学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 。 曾 任 香 港 航 空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 Swissport Group 董 事 ; CWT
International(HK00521)董事会主席、行政总裁;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现任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Avolon Holdings Limited董事长、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董事。
   张灿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张灿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
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刘璐,男,1970年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海口美兰机场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长;
海航集团机场管理部总经理;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长兼总裁、董事长;海南美兰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海南航
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首都航
空有限公司董事长;金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海航通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海航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裁;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财务
总监、执行总裁、副董事长;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海航集团党委副书
记。现任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刘璐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刘璐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
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马伟华,男,1980年生,新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
师。曾任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自2011
年起先后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董事、首席投资官
兼董事会秘书,董事兼首席运营官,副董事长;香港国际航空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执行官、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海南海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渤海租赁(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伟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马伟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
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截至目前,马伟华先生持有本公司 510,000 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俊,男,1980年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曾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审计
与法律事务办公室法律事务律师、法务员、金融板块法务经理、合规部管理监控
室经理;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副总经理;海航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海南海岛一卡通支付网络有限公司副总裁;
海南海岛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
副总经理;海航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风险控制中心经理、审计
法务部副总经理;海航航空集团合规管理部副总经理;海航旅业集团有限公司风
险控制部副总经理;海航通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
司合规法务部副总经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合规法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海南
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法务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
公司合规法务部总经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冯俊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冯俊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
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龙雪红,女,1971年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会会员、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广东省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广东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众诚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经理,广东高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9年9月起曾任广州
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济
师,广州宽带主干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城市规划技术开发服务部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市智慧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广州市城投投
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龙雪红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龙雪红女士为公司股东广州市城投投
资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龙雪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刘超,男,1964 年生,清华大学 EMBA 管理硕士。历任北京旅游信托投资
公司资金部科员;深圳信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
际部、信贷部、证券营业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兼
总经理;上海恒联绘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融绘(北京)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尚生态景
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南璟天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
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李剑铭,男,1962 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李剑铭先生曾任深圳
市先科企业集团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先科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
经理;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重庆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重庆
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共重庆市沙坪
坝区委书记;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奕斯伟
科技集团副董事长、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截至目前,李剑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
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程大中,男,1968 年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教
授、博导、系主任,教育部新世纪人才(2009 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
专家。研究领域为国际贸易与投资、服务经济、企业国际化、投入-产出分析、网
络分析、全球价值链。兼任上海市国际贸易学会副会长、上海市世界经济学会副
秘书长、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投入产
出学会理事,并为商务部“第二届经贸政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工作组全球价值链
专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二届服务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现任渤
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程大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
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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