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19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负值,尚不符合分红条件,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2024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
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亦审核通过了
《 2024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
核意见》。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 年度公
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03,941 千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为亏损 932,528 千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 3,384,987 千元,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97,050 千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
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由于公司母公司 2024 年度
为净亏损,截至 2024 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
五十六条第四项“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中约定的分红条件,公司 2024 年度拟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㈠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情况
及原因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4,597,050,000.0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0.0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 (公司 2024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未触及《股票上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市规则》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形)
㈡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 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
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
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
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四)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1、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且超过五千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飞机租赁业务持续向好,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向公司下属子公司 Global Aircraft Leasing Co., Ltd.合计分红约
接持股的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因 2020
年至 2022 年受航空业市场波动、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等因素影响发生较大金
额亏损及债务逾期。近年来,天津渤海多措并举推进经营业绩逐步恢复,逾期债
务规模逐步下降。但截至报告期末,天津渤海流动性仍较为紧张,单体报表未分
配利润尚未转正,暂无法向渤海租赁母公司分红。公司另一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
司海南海隆投资有限公司规模较小,基于其自身运营资金需求情况,报告期内未
向母公司实施分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渤海租赁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
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公司境内流动性仍较为紧张,结合公司经营情
况和现金流情况,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
益,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来将持续聚焦深耕租赁主业,以创造经济效益为核心,抢抓机遇提振
业绩,妥善化解短期流动性压力,推动公司尽快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加强
投资者回报水平。
四、备查文件
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