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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
况的报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报告期内,对在任的独立董事谢帮生先生、洪芳芳女士、郑相涵先生;离
任的独立董事童建炫先生、保红珊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谢帮生先生、洪芳芳女士、郑相涵先生、童
建炫先生、保红珊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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