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工作中,勤勉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
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亚宁,1955 年生,中国国籍,教授级高工。曾在冶金部自动化研究设
计院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从事电力电子及电气传动工程设计、
产品研发及技术服务;1999 年起在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
任管理规划部副部长、企管部部长、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北京电力
电子学会副秘书长。2021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
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
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
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了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要履行以下职责:
会议。本人长期跟踪和研究电力电子技术发展趋势、功率半导体行业动态等情
况,对公司发展规划、产品研发方向和应用领域、年度经营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和讨论,对公司后续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候选
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认真审议了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等议案,被提名人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要
求。
事专门会议,对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
议并发表意见,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
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积极跟进和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
审计报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
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充分运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
进行现场考察,本着勤勉尽责和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重点对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产品技术开发、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沟通和了解,及时获悉公司闲
置资金管理、募投项目建设、研发项目进展、市场领域拓展等情况。在日常通过
现场、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
关注半导体行业动态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管理层加快产品研发,
拓展市场领域,同时完善风险控制措施,保障公司稳健发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动态、公司战略规划、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情况,运用自身的专长和经验,为
公司稳健长远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司持续规范运作。
三、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
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
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
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
提案的议案》,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经公司
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基于审慎原则,决定取消原定提交
为顺利推进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
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 2024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
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并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吴建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议案》,同意续聘吴建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其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相关的专业
知识、经验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司选
举姜海华、余宁梅、周亚宁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邢雁、颜家圣、吴
拥军、吴建林、李树森、朱玉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邢雁为公
司总经理,聘任颜家圣、吴拥军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康进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聘任吴建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符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管理职责、工作绩效,并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
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
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
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
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继续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更多富有建设
性的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