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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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
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现将 2024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经营情况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8,975,205.06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49%。
二、2024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董事无
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
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收购参股
二十四次会议 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十五次会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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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的议案》;
配预案的议案》;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
案》;
信额度的议案》;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
二十六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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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
案》。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二十八次会议 议案》;
议案》;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议案》;
一次会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
的议案》;
书的议案》;
代表的议案》。
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
二次会议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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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三次会议 业务合同担保的议案》。
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 现金管理的议案》;
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上市后历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
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的可持续发展。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
年度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对聘请公
司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的工作表现进行了审议,对于董事会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进行了审
议,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等的简历、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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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的任职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积极履
行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积极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
的经营情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公司薪酬与考
核制度的讨论,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三、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李建成、陈京琳、闫晓
慧在各自任职期间内均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不存在缺席的情形,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
过异议。在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建议,并被公司
予以采纳,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公司董事会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加强资源配置、组织与能
力建设,创建持续竞争优势,争取较好地完成 2025 年度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
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制
定 2025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二)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
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三)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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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切实保障全体股东
与公司利益。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使投资者及时、
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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