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按母公司净利润 963,649,307.72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96,364,930.77 元,
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可分配利润 2,540,093,920.60 元,减去 2023 年度分红款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回购专户目前持有公司股
份 35,099,975 股,按总股本 861,029,140 股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825,929,165
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 289,075,207.75 元。
(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权利。)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预计 289,075,207.75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0.6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89,075,207.75 258,308,742.00 258,308,74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440,418,650.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1,961,458.77 618,898,033.74 662,253,823.96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2,897,381,706.60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805,692,691.75 元,高于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
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合理回报,兼顾了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