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4-02 18: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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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5015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以专人书面、电子
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大族
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
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以不超过 25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及用于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出售)的股份回购,具体请参阅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
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具体请参阅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
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依照“新国九条”中“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中“鼓励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依法注销”等相关
指引,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权益,进
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价值持
续增长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拟对上述已回购股份之用途进行变更。公司股份回
购专户中的 22,589,592 股,拟由原计划“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
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的 22,589,592 股,拟由原计划“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变更为“用
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该部分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52,193,000
股 减 少 至 1,029,603,408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1,052,193,000 元 减 少 至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如下:
     章程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股份总数 1,052,193,000 股, 公司股份总数 1,029,603,408 股,
     第十八条
                   全部为普通股。                 全部为普通股。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具体
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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