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中
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
号)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54,000.00 万元,债券期限为 6 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327 号”文同
意,公司 54,000.00 万元可转债已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债券代码“12708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3 月 9 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2029
年 3 月 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中旗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30.27 元/股。
告编号:2023-030),根据相关法规和《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
股价格。“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0.27 元/股调整为 30.17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1)。
告编号:2024-03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
股价格。“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0.17 元/股调整为 30.02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3)。
二十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
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决定将“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20.70 元/股,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中旗转债”于 2025 年 4 月 1 日、2025 年 4 月 2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
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中旗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与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羽明华”,曾用
名:珠海羽明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军、青岛明琴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星空科技
拟协议收购转让方持有的合计 30,498,918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97%。
同日,星空科技的一致行动人陈耀民与海南羽明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
耀民拟协议受让海南羽明华持有的 6,119,327 股公司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并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除上述事项外,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票面价格溢价 102.84%。“中旗转债”转股价值为 171.1111 元/张,转股溢价率
为 18.54%。
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三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
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
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
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续 2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43.26%。
年 3 月 28 日和 31 日停牌),公司的股票价格已有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中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0.70 元/股的 130%(即 26.91 元/股)。根据《募集
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若公司股票在转股期内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
司将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并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
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该
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正的情况。公司将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选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